"川师大血案"移交法院 家属将申请重做精神鉴定

  来源:中国新闻网贺劭清201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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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我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得知,弟弟的案件已经移交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川师大血案”死者芦海清堂哥芦海强告诉中新网记者,他准备下周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重新鉴定申请书。

 

芦海强珍藏着弟弟的遗物。 钟欣 摄

鉴定意见通知书。 钟欣 摄

中新网成都10月22日电 (贺劭清)“我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得知,弟弟的案件已经移交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川师大血案”死者芦海清堂哥芦海强告诉中新网记者,他准备下周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重新鉴定申请书。

3月27日,四川师范大学一名大一学生滕某因生活琐事,在该校成龙校区学生公寓学习室里,用当日白天从超市购买来的菜刀将同寝室友芦海清杀死。根据《死亡医学证明书》显示,被害人因头颈离断伤死亡。

4月15日,成都警方通报称,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滕某已于案发次日被警方刑事拘留。5月4日,芦海强收到一份关于犯罪嫌疑人精神鉴定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其中显示,被鉴定人滕某患有抑郁症,对其2016年3月27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8月1日,芦海强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重新鉴定申请书,希望对犯罪嫌疑人滕某重新进行精神鉴定。“检察院告诉我,我当时联系的鉴定机构不够权威,所以我现在正在寻找更权威的鉴定机构。”芦海强说。

“根据法律规定,在法院审判阶段,当事人及其家属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受害人家属的意见是继续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陈逢逢表示,抑郁症不是刑法意义上的精神病,本案中,滕某欲通过杀人被处死刑达到结束自己生命的目的,表明其对自己的杀人行为具有控制支配能力,希望法院能依法启动重新鉴定程序。

(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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