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速车祸致18死 大雾预警后为何未封高速?

  来源:新京报刘经宇, 赵凯迪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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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通报称,15日7时45分许,在“滁新高速”下行线191KM至194KM路段,因突发团雾,发生多点多起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新京报讯 (记者刘经宇 赵凯迪)11月15日,“滁新高速”(滁州-新蔡)下行线191KM至194KM路段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根据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通报称,15日7时45分许,在“滁新高速”下行线191KM至194KM路段,因突发团雾,发生多点多起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截至发稿时,事故已造成18人死亡,21人受伤。

事故造成18死21伤

昨日,安徽省消防总队通报称,15日7点50分,阜阳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颍上服务区G63高速往合肥方向2公里处发生连环车祸。

接到报警后,阜阳消防支队立即调派9车70人赶赴现场,安徽消防总队先后调派淮南消防支队9车80人、蚌埠消防支队5车30人前往增援。据现场反馈,连环交通事故造成交通堵塞3-4公里,30余辆车连环相撞,有1处着火点,4辆车起火(2辆客车、1辆物流车、1辆水泥槽罐车)。

通报称,10时38分,现场火势已扑灭,截至11时,消防官兵已救出17人。

另据了解,与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作的救援医用直升机也参与了救援。

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通报称,15日7时45分许,在“滁新高速”下行线191KM至194KM路段,因突发团雾,发生多点多起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根据当地通报,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组织公安、消防、交通、安监、医疗等部门全力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工作。省市县有关领导现场调度指挥救援处置工作。

截至发稿时,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21名伤者现在医院救治,其中伤势较重11人(两人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人员生命体征平稳),事故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行驶途中突现大雾

事故发生前,刘先生正驾车行驶在事发路段。他向新京报记者回忆道,上午7点40分左右,自己驾车时,突然听到前面“砰”的一声响。“当时我紧急踩了刹车,但是后面的车还没来得及反应,直接就撞上来了。”刘先生表示,自己车前方的车也都相撞,“后面的车也都一辆辆追着撞了”。“我的车出事的位置相对靠前,而事故中起火的客车,在我们后面。”

根据刘先生提供给记者的现场视频显示,事发高速路上,很多车辆相撞后停在现场,现场雾气较重,能见度较低。

一名现场救援人员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在自西向东从颍上至合肥的路段,由于事发路段被封锁,救援人员是从反方向到达事故现场的。赶到事故现场时,雾还没散,起火车辆的烧毁情况比较严重,消防人员正在扑救。由于事故涉及的车辆比较多,情况比较复杂,有的小轿车与货车挤到一起,还有的地方小轿车已经摞在一起,现场没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将事故车辆拆解开,而且每辆车中的乘客数量暂时不能确定,救援难度很大。

该救援人员告诉记者,医院派出了救援直升机,直升机上的设备比较完善,救援效率大大提高。

■ 追问

大雾预警为何未封高速?

根据官方通报,事故因突发团雾引起,并造成了多人伤亡的交通事故。

现场发生事故的车主刘先生回忆,7点40分左右,现场车祸发生时,天已经亮了。他刚开上高速时雾并没有那么大,但一驶入事发路段,雾气突然加重。

记者注意到,阜阳市颍州区政府官网曾发布消息,阜阳市气象台于2017年11月15日04时50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但记者查阅交管部门有关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制措施显示,在能见度不足30米时,禁止各类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对此,阜阳市交警支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15日凌晨1时许,阜阳交管部门曾发布通告称,高速公路限速60公里。“事故是事发路段团雾造成的,难以预防。由于并非全路段大雾,因此没有封闭高速。”

■ 释疑

高速公路如何防范团雾?

据中国气象局官网显示,团雾在气象学中称为辐射雾,直接使贴近路面的气层变冷而形成的雾。团雾往往出现在大雾中数十米到上百米的局部范围内,雾气更浓,能见度更低,具有突发性、局地性、尺度小、浓度大的特点,因此,被称为高速公路的“流动杀手”。

气象专家张明英表示,普通的辐射雾或平流雾形成后,范围可能达到上百公里,但是“团雾”的范围仅仅有几公里,甚至几百米。受风力影响,“团雾”可以移动。“移到高速上,就会对交通造成很大影响。”

如何预防团雾造成的影响?张明英称,由于其范围小,监测及预报的难度较大。“最好的办法就是,在高速公路上多布置一些监测点,早发现,早预防。”

(编辑:鸣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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