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17时,网友@BlueGood在微博上发布四张图片,显示一货车正在运送被捕捞上岸的鲸鲨经过闹市。
据部分微博视频显示,该鲸鲨曾运至霞浦县三沙镇宏发大酒店,酒店以鱼太臭、不能食用为由拒收。5日,网络流传多段视频显示鲸鲨已遭切割,上午10时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官方微博,称此案件已移交霞浦县公安局。
4日21时许,@蘇聯小壞蛋发布同一内容的微博,标注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鲸鲨,约十五分钟后,该网友再发微博并置顶,确认地点信息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三沙镇,并@宁德市公安局 问询此事该谁管。
5日上午,微博陆续流传出多段视频。其中,一则视频显示有人开小货车将鲸鲨运至某酒店旁,一则视频显示有两人正在对鲸鲨的尾鳍部分进行切割,此外,两人用锯子来回拉扯切割鲸鲨。
据网友消息,该鲸鲨曾被运至霞浦县三沙镇宏发大酒店,中国青年网记者致电该酒店了解情况,酒店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酒店位居海边,运输鲸鲨的人过来酒店询问是否愿意收购,但酒店以“太臭了”为由拒收,让其运走。该酒店的厨师长解释道,这种鲨鱼由于在海里生长时间过长,水银含量很高,是不能吃的。
5日上午10时45分,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官方微博称,宁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和霞浦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立即介入调查,并将案件移交霞浦县公安局查处。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也将进一步加强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执法和宣传工作。鲸鲨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05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3.1——易危(VU),《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鲸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根据相关条例,捕获鲸鲨后应立即放生,即使死亡,也应当上报有关部门;如果确定渔民捕获并贩卖了鲸鲨,渔民可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另据@在路上的北北4日晚在微博称,“当地网友说上午在鱼排捕获是它还活着,被拖到岸上放血而死,再被切开后以三万块价格卖给宏发酒店。我联系了当地渔政,被告知已开始调查。希望,真正的罪犯被依法对待。”
(编辑: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