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查获的走私酒。蔡岩红摄
天津海关查获的走私酒。蔡岩红摄
天津海关查获的走私酒。蔡岩红摄
洋酒、红酒、啤酒,涉案当事人注册成立多家贸易公司,以一套人马多块牌子企图逃避打击,并采取制作真假合同发票,以低报价格方式走私进口各种酒水。7月5日天津海关披露了这起涉案案值高达5亿元的走私进口酒水案。
诡异数据“捞”出走私嫌疑
2016年底,天津海关在对酒水类商品进口情况进行后续风险分析时,发现有两家进出口企业的通关数据有些“诡异”。一家名为天津林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企业于2015年7月成立,以洋酒、红酒、啤酒、矿泉水作为主要进口商品,该公司在2015年8月至12月间,集中进口大量酒水类商品120余票,货物总价值达人民币1亿元。随后,该公司就再无进出口记录,在海关进口数据库中消失不见了。而奇怪的是,2016年2月至4月间,一家名为北京林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企业冒了出来,也是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进口酒水类商品达亿元以上,随后再次消失。
两家企业的进口业务操作时间、进口商品种类等信息都存在着某种联系或相似,但从数据表面上又难以发现问题。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天津海关决定成立专项分析小组,4名海关缉私警察分工协作展开调查,一方面运用高科技分析软件,对全国海关进口酒水类商品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另一方面对嫌疑企业进口商品价格进行核查。
经过十多个昼夜大海捞针般的工作,天津林森、北京林森、天津斯特、天津乐信、北京家堡等5家公司(以下5家公司均简称“林森公司”)被办案人员从海量数据中“捞”了出来。看似全无关联的几家公司在经营方式、人员构成、物流习惯、资金流动、进口价格水平等方面的细微联系被一一梳理出来。林森公司低报价格走私进口酒水类商品的事实渐渐浮出水面。
涉案公司布“迷阵”掩真相
“调查走私案件,掌握嫌疑企业的实际办公地点很重要,因为往往案件关键证据和关键人员会出现在办公场所,而我们这次的‘对手’可够狡猾的。”负责此案调查工作的天津海关缉私局侦查处处长宋永胜告诉记者。
缉私办案人员调查发现,林森公司的经营方式极为隐蔽,5家公司的注册地点散落分布在北京、天津的数家写字楼中,当办案人员进行查访的时,发现这几个注册地点是俗称“皮包公司”的集散地,办公地点与人员早已经换了数茬,包括租赁方和物业都不记得还存在过这么个公司。
林森公司的销售、收款较多采用线上模式,大量使用个人账户进行资金往来,银行账户查询方面一无所获。林森公司在向客户运输酒水类商品时,往往选用个体经营的“黑”物流,物流方面的查询也无功而返。该公司的销售网络极为隐蔽,除非特别信任的熟客无法知道林森销售人员的联系方式或相关信息,公司的工作人员均使用化名进行沟通,工作联系使用的手机都是假借他人身份证办理而来。
办案人员先后多次到北京调查林森公司实际经营地点,均无功而返。办案人员遂决定从北京的进口酒水销售环节入手,查找林森公司的踪迹。
“喂,你好,我这是一家酒吧,我们想在北京找一家可靠的进口酒水供应商,听说林森公司业务做得够大,能不能帮忙联系联系?”
办案人员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手段,多方接触北京进口酒水市场,侧面打探林森公司情况;办案人员还几次前往北京,伪装成酒吧老板、酒水销售等身份进行实地侦查。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条销售渠道传来好消息,林森公司的实际办公地点在北京大兴区。
突袭涉案公司获取关键证据
天津海关迅速决定抽调警力成立”12.28”专案组,对林森公司办公地点采取行动。
2016年最后的几天,天津海关办案人员按照预定部署出现在北京大兴区某写字楼门前。一进入林森公司办公室,办案人员就发现这里与一般贸易公司的不同之处:偌大的办公区域,没有任何明显的公司标识。办案人员询问该地点是否为林森公司的时候,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肯定地回复这里不是林森,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而办案人员敏锐的目光停留在他案头的一叠名片上,赫然写着林森公司财务经理的职务。就在这时,一个人拿着笔记本电脑和U盘,拨开办案人员就往外闯,被拦下后开始还谎称是来办事的客户,最终才承认是公司销售经理刘某。
公司人员不寻常的举动更加印证了办案人员掌握线索——这里就是林森公司,赶快查找相关证据。
经过8个小时连续工作,办案人员逐页核对资料,终于翻出数百份林森公司与外商签订的真实合同与发票,充分证明该公司低报价格走私进口酒水的事实。在铁证面前,刘某与王某交待了林森公司与其个人的走私违法行为。
就在办案人员进入林森公司办公地点的同时,另一组人马赶到林森公司仓库,共查封两个涉案仓库,查扣酒水类商品68万余瓶(箱)。
天津海关专案组通过梳理审查数万页涉案纸质资料,甄别电子数据账册数千份、电子邮件万余封,还原了林森公司及其相关公司自2015年3月成立开始,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大肆走私违法的犯罪事实。
经查,自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犯罪嫌疑人彭某、孔某为首的走私犯罪团伙以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形式,先后以天津林森、北京林森、天津斯特、天津乐信、北京家堡等5家公司名义,以低报价格方式(低报幅度约60%—90%),走私进口德国、法国、俄罗斯等国的洋酒、红酒、啤酒、矿泉水等商品400余票,总量达500万升,总案值约人民币5亿元。
在案发伊始,涉案公司实际负责人彭某外逃。经多方艰苦查证,专案组认定彭某与2010年因涉嫌走私红酒被大连海关缉私局网上追逃的朱某明为同一人,彭某身份为朱某明被网上通缉后通过不法渠道获取的另一个身份。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后,今年6月初,办案人员最终将彭某抓获。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红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