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晚,微博用户@琳哒是我爆料:2016年11月11日凌晨,她在丽江遭多名男子辱骂暴打,被用碎酒瓶划脸且被录视频,男子离开时抢走女子钱包等财物。女子随后在丽江住院,期间有名为和元松的人去投案,但并未给受害者道歉或者去医院探望。女子称接到自称民警的电话,但“民警”对抢劫的事“闭口不提”,并要求删微博。
这条微博很快上了热搜,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丽江市公安局组成工作组专门就网络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2月9日,丽江警方通报称,已对和某松等6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如今丽江被打女子一事有了最新进展。2月21日,据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给出的报告称,公安机关聘请有关人员对被害人的人体损伤程度进行了伤情鉴定,据报道,在丽江旅游期间被殴打毁容的女子@琳哒是我所提供的伤情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
当事人:如何能接受?
对此,@琳哒是我在微博上表达了不满:“那我现在的左侧上颌窦粘膜下囊肿、鼻侧长伤口处的肉触碰无知觉、表情僵硬、视力下降有漂浮物……这些都不是伤吗?我如何能接受这迟来的轻伤二级?”
2月22日,被打女子表示,虽然事件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但是其仍然感觉受伤处不太舒服,"因为鼻中隔骨折,影响我呼吸道。现在鼻子不通气,我晚上都是用嘴巴呼吸。"
由于身体不适,她此前曾经前往医院自行检查,在该女子出示的一份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体检报告中显示,"双侧鼻骨、鼻中隔、左侧上颌窦前臂、内侧壁及顶壁多发骨折、骨处密度较前稍增高,考虑有骨痂生长;原左侧上颌窦积液基本吸收;左侧上颌窦粘膜下囊肿;双侧筛窦炎症。"
@琳哒是我说,她将在三月初进行第三次手术,进行鼻骨复位,此外由于新发现了囊肿,可能需要进一步治疗,"我现在比较担心这个囊肿,因为可能又要切开伤口。这几天鼻子总出血,半夜都起来喝很多水,并且伤口还有些肿疼。还没去检查,不知道是不是囊肿的问题。"琳哒告诉记者,随后她将进行伤残鉴定以及后遗症检测。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出具的伤情鉴定中显示,"如果对该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申请。"对于该规定,她表示这个问题目前还在考虑。
此前,受伤女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候表示,丽江警方曾建议她去第三方进行鉴定,但她最终选择委托当地警方来出具鉴定结果。
记者梳理后发现,有很多网友留言认为,@琳哒是我的伤情严重,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不合理。
轻伤不“轻”实为中度损伤
记者在咨询律师与法医后了解到,在司法鉴定中所谓的“轻伤”和普通市民所理解的轻伤有很大差距,事实上,轻伤不“轻”。
一位法医专家称,轻伤是使人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二级是轻伤里最轻的一级,“达到轻伤二级,行为人就应该负刑事责任了。”
这位专家表示,轻伤这一说法是相对于重伤而言,“有人可能会通过字面意思来理解轻伤的概念,认为轻伤比较轻,其实这是不对的,轻伤为中度的损伤,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专家称,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在评定伤情的时候,以原发损伤为基础,结合日后的恢复情况。一般来说,危及生命的损伤以当时为准,“比如损伤发生时流血很多,造成失血性休克,可能可以达到重伤,但如果输血抢救后恢复正常了,也还是重伤,这种损伤我们强调当时。”而功能性损伤,比如骨折,面部损伤等,这种功能性的损伤还要结合日后恢复,一般鉴定时间是3到6个月,“这就看功能恢复情况,要是恢复的好,可能损伤程度就低,如果恢复得不好,损伤程度可能就高些。”
从事法医工作的李先生说,普通市民口中的所说的轻伤更贴近指司法鉴定中的“轻微伤”概念。
律师:造成轻伤将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轻伤在司法实践中到底意味着什么?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税浴洋说,伤情鉴定结果在涉及故意伤害罪的案件中非常重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如果鉴定结果达到轻伤或重伤,那么就应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韩骁指出,这里提到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是指故意致人轻伤的量刑标准。
从长期司法实践来看,轻伤一级由于伤情较重,在量刑上通常重于轻伤二级。但由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因此在实践中并不完全统一。各地区根据当地的情况出台相关规定,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则法官会根据自由裁量权进行裁量。
关于赔偿方面,韩骁称,轻伤一级、二级是认定刑事责任的标准。而赔偿参考的是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还需要经过人身损害伤残级别鉴定,赔偿数额参考该鉴定结果确定。
(编辑:爱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