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充的成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他通过顺丰寄出了一件成交价为12万元的南宋瓷器,货到后发现已被破损。
据成都商报报道,今年34岁的成先生是一名古玩爱好者,经常买卖古玩。今年1月16日,成先生拨打顺丰速运公司的收件电话,称自己要从南充寄两件物品到郑州,需要快递员上门取件。
一会儿工夫,快递员便上门来取件。成先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其中一只瓷器是南宋的,当时自己多次向快递员说明该瓷器价格很高,并一再叮嘱快递员要仔细包装,确保万无一失,自己在发货时还专门拍下了照片,证明瓷器是完好无损的。
快递员当时口头说没什么问题,也没有告诉成先生该物品需要保价。
2月4日下午,快递件到了郑州。藏友王先生接到快件时,当着快递员的面拆开包装,发现那件南宋瓷器边缘已经破损,另一件瓷器完好的,便拒绝签收。同时,王先生也给成先生打电话称,那件南宋瓷器已经破损,无法继续进行交易。
当时成先生就联系了快递公司,公司工作人员称“3天内给出处理结果。”顺丰速运公司理赔工作人员回复称,该公司已邀请专家对该瓷器进行了鉴定,确定为南宋影青真品,但成先生没有保价,根据该公司相关规定,只能赔偿500元。
这让成先生气愤不已,“自己和藏友王先生之间已确定为12万交易价,现在被快递弄坏了,怎么就只赔500元?”
过多次与快递公司沟通,顺丰公司表示采用最高赔付标准赔偿1000元,但成先生仍然无法接受,“实在协商不成,我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顺丰速运公司理赔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找专家鉴定,该瓷器虽然南宋真品,但不是官窑的,是民窑烧制的,价值可能没有官窑那么贵重。
成先生坦承,虽然以前入手的时候只有几万元,但是“古玩这个东西本来就没有标准价格”,现在人家愿意以12万买入,只要成交价是12万元,它也就价值12万元,但现在被快递损坏了,就没什么价值了。
对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邓庆律师表示,消费者支付快递费,快递公司收取了快递费,双方在法律上已经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快递公司工作上的失误等原因,物品丢失或者损毁,快递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