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出低息诱饵,骗取车主用汽车作抵押贷款,等车辆到手后立即变卖携款潜逃……一男一女两名吉林籍人员利用这一手段,先后在我省和山东省诈骗作案20起,涉案金额80余万元。昨日,杏花岭警方通报,涉嫌诈骗罪的吴某、周某已被刑事拘留。2016年11月13日,急于用钱的市民宋先生经朋友介绍,联系到一家名为“鸿邦车贷”的公司。经询问,宋先生得知,这家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手续简单,放款迅速”,便将自己的一辆奔驰轿车抵押给“鸿邦车贷”借款5万元。没过几天,宋先生偶然发现, GPS 定位显示,自己的车竟然跑到省外了,他赶往联系“鸿邦车贷”公司,结果发现这家公司已经“人去楼空”。
公安杏花岭分局刑侦大队侦查期间,相继又接到市民申先生的报案,其遭遇与宋先生如出一辙。民警走访发现,涉案公司负责人为36岁的吉林省长春市男子吴某和30岁的吉林省长白市女子周某,两人利用虚假身份租来民房“开办”汽车抵押借贷公司,以低息作诱饵诱骗受害人抵押车辆后,迅速把车辆变卖携款潜逃。2016年12月下旬,民警先后赶往山东烟台辽宁大连等地追逃,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吴某、周某抓获。
经查,从去年10月至11月,吴某和周某在我市杏花岭区共同诈骗抵押车5辆,将其中4辆车销赃后获赃款40余万元。同时,他们在山东日照、聊城等地诈骗汽车15辆,销赃后获赃款40余万元。(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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