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北绕城桥下违建连绵数公里,整整横跨两个区!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刘雅菲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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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济南对于违章建筑的发现和拆除一直强调的是属地管理,在《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到各区是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健全巡查制度,制止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查处违法违章建设案件,组织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济南北外环绕城高速下,本该是济南的一个“门脸”,但却成为首次拆违拆临最集中的区域之一。绵延几公里的违章建筑,跨过两个区、三个街道办事处,已经存在了近十年,中间经过多次拆迁,但又多次反复,这次会彻底解决吗?

本是绿化空间,却成违建“博物馆”

在济南第一期拆除计划里的288处违章建筑当中,有50处是天桥区北绕城高速桥下的违法建设。这个违章建筑带东起徐李路最北头西侧加气站,西至创业路北头高速公路下,几万平米的违章建筑占据了北绕城高速桥下大部分空间。不仅天桥区有,这些违章建筑还顺着高速公路一直延伸到了历城区境内,总面积超过了6万平方米。

从无影山北路出发,沿北绕城高架一路向东,一路上,除了极少数的区域,北绕城高速桥下几乎所有的地方都有建筑。西头的一些建筑还比较整齐,外侧与人行道旁的绿化带齐平,上面几乎贴着桥墩的顶帽。再往东走,桥下有的空间被用来停车,还有的就是用活动板房进行了简单的搭建,或者是砖结构的平房。

目前这些违章建筑几乎全都用作了门头房,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市场,其中物流、汽修占了大部分,还有的一些用作废品回收等。由于处在高速公路桥下,这些建筑不仅影响美观,更加影响高速公路的安全。在一家制作包装箱的店铺院内,大量的木材堆放在高速公路下方,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其实桥下都应该是绿化的空间。”天桥区泺口街道办城管科科长李先生表示。但这四公里多的路段,只看到了百余米的空间还是用作绿化,有绿化带的桥下变得通透许多,也成了道路旁的景观。

管理职责存在交叉,违建越拆越多

这么一大片违章建筑,存在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我2008年到这边工作,那时候桥下就已经有很多违章建筑了,但是没有现在这么多。”李科长说。

之所以会产生这么多的违建,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张德山在参加济南的电视问政时曾经表示,原因是之前这一块从职责上有一些模糊,高架路下的区域,公路系统和城管在职责上有一点交叉,所以近年这个问题愈演愈烈。

《山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五十米,立交桥匝道、高速公路连接线两侧、收费站周围各一百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任何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如果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由省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省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济南对于违章建筑的发现和拆除一直强调的是属地管理,在《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到各区是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健全巡查制度,制止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查处违法违章建设案件,组织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这几年,针对这一块的违章建筑我们拆除了六七次,大多数集中在济泺路西边,一边盖一边拆。”李先生说,但让他很诧异的是,在拆除的时候从来没有人表示这些建筑是他们盖的,“可拆了以后,一晚上的时间他们就可以再盖出好几间门头房来。”

自拆时限早已过,几乎没有商户搬迁

在去年的12月10日,辖区办事处、城管执法局已经联合下发了拆除公告,要求桥下沿线的一些违法建设单位、个人在2016年12月26日之前把违章建筑拆除。可拆除公告下达一个月了,最后时限也过了十余天,桥下门头房绝大多数还在热火朝天地经营着,没有要拆除的意思。

“我们收到拆除公告了,这几天把收的铁处理了一下,但是还没找新的地方呢,现在做生意的地方也不好找呀!”在桥下收废铁的宋先生说。“真要拆吗?这么一大片还能都拆了?”在采访中,宋先生的妻子提出疑问。在采访中,很多经营者都像宋妻一样,处在观望中。

“现在很多店不适合开在城区了,他们只能往城市的外围迁,但又不想离市区太远。”李科长说,如果再找地方,可能就得找更远的地方了。

訾先生经营的小型物流公司就属于这种情况。“我原来在银座家居批发广场那个位置,因为拆迁2010年左右搬到了绕城高速桥下面,当时就是不想搬太远,搬远了客户肯定会流失。”訾先生说,如今他又一次面临着搬迁。

“当时租房子的时候也不知道是违章建筑,现在说要拆了就搬呗。”訾先生把店搬到了西部的鑫河物流院内,房租比以前涨了几万块钱。客户虽然流失了一部分,但又来了一些新的,“都说树挪死,人挪活,搬迁并不代表着没法做生意了。现在找房子也不好找,哪里确定要拆了,找房子也得早下手。”

(编辑: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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