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蒙阴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 为百姓讨回公道获感恩

  来源:正义网卢金增,张秀婷201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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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蒙阴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夏成和和干警孙付龙到蒙阴县法院执行局去调查核实一起执行监督案件时,在执行局门口,发现十几个村民模样的人在嚎啕大哭。

2017年元旦前夕,山东省蒙阴县村民董吉祯等人先后到临沂市检察院、蒙阴县检察院送来了“公平公正,执法为民”的锦旗。董吉祯紧握民行部门检察官的手,连声感谢检察机关为民伸冤,言谈间数度哽咽、落泪。人们禁不住好奇,送锦旗的是什么人?他们曾经受到了怎样的冤屈?这锦旗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故事?

事情还得从2014年夏天说起。

2014年6月,蒙阴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夏成和和干警孙付龙到蒙阴县法院执行局去调查核实一起执行监督案件时,在执行局门口,发现十几个村民模样的人在嚎啕大哭。

职业的敏感,让他俩停下脚步,走上前去询问。得知正在哭泣的董吉祯、张明宝等人。是被执行案件的当事人。他们都是被一个叫徐某勤的骗着写了借条,徐某勤又拿着借条起诉了他们。标的近百万元,涉及20余户家庭,120余口人。现在法院判决已生效,被法院强制执行。他们说:“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说了,判决已经生效了,他们是按照法律文书执行,他们解决不了,判决书的事情他们管不了!”走投无路,求告无门,所以他们嚎啕大哭!

夏科长和孙付龙告诉他们,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到检察院民行部门申诉。面对突然出现的两名检察官,董吉祯等人像突然遇到了救星,七嘴八舌地诉说着他们的冤屈。据董吉祯等人反映,徐某勤不但骗着他们写了借条又拿借条起诉了他们,还在法院通知他们出庭应诉的时候,欺骗他们说不用理睬法院更不用出庭,起诉的事根本与他们无关。因为受了徐某勤的迷惑和欺骗,法院开庭时他们都没有到庭,导致法院缺席判决。直到执行局拿着判决书找他们执行,他们才知道被徐某勤骗了!

面对当事人期盼的眼神,夏科长和孙付龙感到沉重的压力。他们立即就董吉祯等人涉及的执行案件向执行案件的承办人了解了情况,并调阅了相关的徐某勤案件的审理卷宗。经初查认为徐某勤以虚构贷款办公司为名,欺骗董吉祯、张明宝等人书写借条并让他人提供担保,但未实际交付相应的借款,又利用法院审判权,取得对他人财物占有的事实。2015年6月9日,蒙阴县检察院民行部门将董吉祯、张明宝等人的申诉予以立案。

徐某勤以本人和冒用他人名义虚假诉讼的案件共有13件,其中12件由蒙阴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另有1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为了查明案情,还当事人一个公道,蒙阴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马不停蹄地展开了调查核实工作。

七、八月正是最热的时候,夏科长一行起早贪黑地忙碌着,除了查阅厚厚的卷宗,更要顶着烈日到田间地头去走访当事人。脚上沾满了泥土,身上的衣服常常是干了又湿,湿了又干。案件牵扯到几个乡镇的当事人,几个月跑下来,人也瘦了一圈黑了一层。厚厚的一摞走访笔录,见证了他们的一丝不苟和辛苦劳累。也给当事人的沉冤昭雪带来了希望。

2015年9月,在拨开迷雾查清案件的基础上,蒙阴县人民检察院对12起一审程序的案件,向蒙阴县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建议;对1起已经进入二审程序的案件,向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了提请省院抗诉的建议。

蒙阴县人民法院在接到再审检察建议后,对董吉祯等人申诉的12件虚假诉讼案件进行了再审。再审法庭逐项逐案对借条形成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明确了民间借贷款项没有交付的事实,于2015年12月15日做出了撤销原判,驳回起诉的改判判决。徐某勤不服再审一审判决,以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16年8月18日临沂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另外1件经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了抗诉。

曾经,面对法院的判决和执行,董吉祯他们走投无路,嚎啕大哭;如今,面对检察院的检察官,他们再次落泪。如果你不曾了解当初他们求告无门的屈辱与辛酸,就难以理解如今他们泪水里的畅快和感激!

董吉祯等人只是一群朴实的农民,他们不善言谈,但一幅“公平公正,执法为民”的锦旗,足以表达他们的心声;一行行热泪,就是这群质朴的庄稼汉的万语千言!(编辑: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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