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315晚会曝光河南禹州粉条纯“薯”造假,称禹州作为国内重要的粉条生产基地,从这里一些企业销售出去的红薯粉条、山药粉条却是由玉米淀粉和木薯淀粉混制而成。
315晚会还曝光了没有资质的医美培训乱象,涉及一家名为“郑州星美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当晚,郑州、许昌及禹州市场监管部门连夜展开突查。
01
禹州粉条“狸猫换太子”,六家负责人被公安机关带走
节目播出后,禹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省、许昌市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立即行动,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属地乡镇政府近200人迅速开展排查。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当晚从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涉及违法违规企业现场进行全面查封,对涉案粉条进行扣留,对企业负责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企业负责人全部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
据禹州市委宣传部官方公众号消息,已对涉事的禹州市夏都三粉厂、禹州市瑞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禹州市范锋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禹州市豫康三粉加工厂、禹州市禹鑫粉业有限公司、禹州市焕斌三粉加工厂等6家粉条加工企业停产整顿,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当晚12时许,共查封粉条成品61.97吨、木薯粉84.15吨。
同时,连夜出台《禹州市粉条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
02
郑州星美教育医美培训乱象,市场监管部门正在追查
315晚会还曝光了没有资质的医美培训乱象,涉及一家名为“郑州星美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在1707室,也没有发现任何与医美相关的器材。
执法人员及记者现场看到,其中1707室的玻璃门上印有“星美教育咨询”几个字,但旁边1708挂着的招牌显示的却是“河南思恩建材有限公司”。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该建材公司负责人随后赶到现场解释:“我们搬来时候(房子)都是空的。是2020年9月份签的租赁合同,装修了两三个月后入驻了。”该建材公司负责人再三强调,其跟星美教育咨询没有任何关系。
在1707室,也没有发现任何与医美相关的器材。
星美教育咨询在哪儿?
台商大厦物业管理处人士随后联系到了这两间房子的业主,该业主提供的相关上一份租赁合同显示,租赁乙方代表人名为“晁海波”,这跟企查查所显示的星美教育咨询100%持股人是同一个名字。
根据该租赁合同所显示的电话拨打过去,仍然无人接听。
该合同所显示的签订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该房东表示,星美教育咨询在此租住了大概两年时间,2019年底或者2020年初已经搬走了,准确时间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听租赁者晁海波说搬到了永和宇宙星的一楼门面房,门面朝北。
只是,该房东所提供的当时租住企业的营业执照显示的是一家“北京海奥伊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名叫“李海波”。
而根据天眼查查询,该公司已经于2020年10月10日做了法定代表人和投资人变更,“李海波”已于当时全面退出掉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和执行董事。
之后,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跟随郑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的相关执法人员立即赶往上述房东提供线索中的位置。
但在现场发现,一楼的门面房除了两家酒店、一家便利店、一家茶社、一家饭店、一家烟酒店以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外,再没有其他商家,也并没有星美教育咨询或者北京海奥伊美教育咨询的相关牌照和信息。
凌晨0点多,在场的郑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将继续搜索关于该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追查。
03
揭露骚扰电话黑产秘密,郑州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央视315晚会揭露了骚扰电话黑产的秘密,其中提到了郑州绿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据正观新闻消息,属地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连夜成立工作专班,由区级领导带队,联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及辖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及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工作人员共同赶赴该公司注册地址展开调查。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进入在该公司注册的小区房间发现,屋子内空无一人,长期没有生活的痕迹。执法人员并未发现作案设备,室内也没有接通过网络。
据天眼查显示,河南绿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某洁,注册资本为100万,经营范围包括网络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
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凯告诉记者,“从进入现场看,该公司经营场所没有办公设备,涉嫌不在其注册地经营。”
“依照市场监督管理条例,我们下一步将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的对象。”赵凯说。
3月16日凌晨,该公司注册地房间门上被在场民警贴上了封条。金水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教导员刘晓辉向记者透露称,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对侵害公民信息的这种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对侵害公民信息的这种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民个人信息安全。
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对侵害公民信息的这种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编辑:朱新良
审核:陈旺
法律顾问:河南荣元律师事务所 张涛
来源 | 河南商报。(声明:“315记者摄影家网”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