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记者摄影家网喀什讯:近日,喀什垦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长达5年的执行“积案”,被执行人李某之子主动替父还款12万元。
2014年,李某因购买滴灌带拖欠申请人王某货款12万元,双方将付款时间约定在2015年12月底前。付款期限届满,经王某多次索要,李某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支付。王某诉至喀什垦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于2016年6月30日前偿还王某货款及利息13万余元。
判决确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仍未履行付款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也未能执回案款,于2016年10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10月,王某申请恢复执行。承办法官和执行干警多次深入李某家中,希望通过释法说理,督促劝导其自觉履行付款义务,但李某指着简陋的租住房屋说,实在无力交付执行款,案件陷入僵局。
“僵局不是结局,难解不是无解。”承办法官和执行干警再次对案件细节进行梳理、分析当事人心理,在集体商议后,决定从李某家人中寻找突破口——到李某的儿子家中去做思想工作。
李某的儿子见到法官后,并不感到惊讶,反而向法官询问:“是跟我爸的事儿有关吧?”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坚持“父债子不偿”。
李某的儿子表示,父子二人因一些矛盾来往较少;自己收入有限,还要供儿女读书,妻子又没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没有多余的资金替父还债。
见此情景,法官耐心地说:“小伙子,你说父债子不偿有一定道理。但是,你们毕竟是最亲的人,难道你希望看着他因为不履行付款义务而被列入失信名单,那么大年纪还要被强制执行?”听到这里,李某的儿子仿佛陷入深思。
一看有戏,法官接着趁热打铁地为李某的儿子讲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其父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对他本人及家庭产生的影响,以及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措施等。
在法官和执行干警近3个小时的“苦口婆心”释法劝导下,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李某的儿子答应替父偿付债务。
最终,基于对李某经济现状的考虑,王某同意放弃部分利息,李某之子将12万元现金交付王某手中。
破解执行难,是一场关乎民心民愿的攻坚战,更是一场关乎公平正义的保卫战。今年以来,喀什垦区人民法院巧用“连环招”,打出“组合拳”,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千方百计兑现群众权益。截至目前,该院受理执行案件439件,执结案件418件,执行到位金额1013.94万元。
供稿: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通讯员:段作领 吴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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