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两套估价千万房产1元起拍

  来源:新华网董振杰2021-09-08
打印本文
核心提示:浙江杭州两套建筑面积分别为196.75平方米和363.58平方米的房子,将于10月8日拍卖,起拍价均为1元。北京青年报记者9月7日从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工作人员处获悉,1元起拍的房子

浙江杭州两套建筑面积分别为196.75平方米和363.58平方米的房子,将于10月8日拍卖,起拍价均为1元。北京青年报记者9月7日从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工作人员处获悉,1元起拍的房子为法拍房,房主涉及刑事案件,若实在无人参与竞价,则1元的价格也可成交。不过,从来没人以1元的价格买到过房子。

  房子主人汪某所控制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3亿余元,在2018年12月7日被浙江省公安厅列为公开通缉的24名网络借贷平台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之首。2019年年初,国际刑警组织对汪某发布红色通缉令,最终将嫌疑人缉捕回国。

杭州两套估价千万房产1元起拍

  两套法拍房评估价均超千万 起拍价1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9月7日从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看到,两套房产均为杭州中院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将于2021年10月8日10时至2021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拍卖。

  根据介绍,其中一套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玫瑰园蓝玫苑8号101室的房产,建筑面积为363.58平方米。评估价1713.26万元,起拍价1元。

  另一套御涛轩的房子建筑面积196.75平方米,还包括地下一层44号车位的使用权。评估价1753.17万元,起拍价1元,保证金175.3万元。

  阿里司法拍卖的工作人员在电话咨询中表示,两套起拍价为1元的房子,均因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没收的资产,为尽快将资产变现,会以1元起拍的价格拍卖。“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涉及的都是比较严重的事情,所以相关物品也会特殊处理,1元起拍之后,吸引的关注量会比较大,一般参与竞拍的人也多。”这名工作人员说,若是真的没有其他人参与,只有一人参拍,则真的会1元成交,不过,以往1元起拍的房子,还从来没有真的1元成交过。这种起拍价超低的房子,往往成交价相对较低,对购买者来说比较划算。

杭州两套估价千万房产1元起拍

  房子原主人所控公司“非吸”113亿余元

  两套房子起拍价均为1元,原房主到底是谁?为何1元起拍?据阿里拍卖公开消息透露,这两套房的原主人汪某,在2018年12月7日被浙江省公安厅列为公开通缉的24名网络借贷平台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之首。2019年初,国际刑警组织对汪某发布红色通缉令。2019年5月26日,警方在我驻墨西哥使领馆及墨执法部门大力协助下,成功将启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汪某缉捕回国。

  此前多家媒体消息,2020年10月13日上午,杭州市滨江法院在对其他被告人进行宣判中提到,2014年以来,汪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另案处理),通过启蓝控股、元泰金服及其旗下百余家关联公司,利用高额利息回报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巨大。经审计,启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113亿余元,未兑付25亿余元,未兑付人数达9700余人。

  2018年7月26日起,启蓝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兑付。汪某操控将非法吸收的相应款项归集至其个人、启蓝公司、元泰数据公司等其实控账户,将所吸收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公司营运、发放业务员佣金、对外投资、对外借款、购买房产、购买车辆等。

  律师说法

  1元起拍仅限于涉及刑事案件中的财物

  北京骅之韬律师事务所的谭君祥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结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省法院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规程》,在该规程第八条规定:“刑事涉案财物网络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以拍定为原则,实行一元起拍、价高者得的竞价规则。”

  根据上述法规及规程,首先,确认法拍房1元起拍是有法可依的,但是1元起拍的前提是拍卖物仅限于涉及刑事案件中的财物。

  其次,1元起拍的不仅仅是法拍房,还包括汽车、首饰等财物,在涉及刑事案件需要将其财物执行法拍的,起拍价都可以是1元。

  第三,上述1元起拍仅仅局限于刑事案件中的执行物,而且目前地域也是仅仅局限于浙江省,在全国并没有完全施行。

  当然,根据上述规定,假设只有一个人参与拍卖,没有竞争对手,真的1元拍下,也是可以成交的,不存在违法和违规。但是由于近年通过阿里拍卖平台处置刑事涉案财物,上拍后,围观者、参与竞价者众多,溢价率高,且在1元拍卖前,宣传力度大,这种极端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最后谭律师提示,为规避、降低风险,竞买者应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了解意向房屋相关情况,如是否带有租赁关系、竞买者主体及其他权利和资格的限制等。

(编辑:映雪 )


杭州两套估价千万房产1元起拍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凡注明"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315记者摄影家网所有,转载、下载须通知本网授权,不得商用,在转载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出于研究学习之目的,为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艺术学研究、宗教学研究、教育学研究、文学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考古学研究的研究员研究学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涉及作品、图片等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看到后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