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实现跨省异地缴交通违法罚款 外地罚款本地缴纳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佚名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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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开车去外省旅游、出差办事,一不小心发生交通违法被当地交警处罚,回河南了却不知道该如何缴纳罚款。12月14日,大河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经过前期调试,从今年12月开始,为方便驾驶人就近缴纳道路交通违法异地罚款,河南已经开始实行交通违法罚款异地代收。也就是说,河南人开车在外地交通违法或外省人在河南交通违法了,被交警现场发现并罚款的,当事人不用跑腿出远门,在指定银行的网点、网上、手机上就可缴纳罚款。
    1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日前,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相关人士称,河南省公安厅近期和财政、银行部门进行协调和准备,在河南跨省缴纳交通罚款已经具备条件,并自12月份开始实行。

跨省缴款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交通违法被交警现场处以罚款处罚的,被处罚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选择的代理银行在全国任意地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人士称,我省确定建设银行为试点银行,“我省开具的现场处罚决定书到外省后,只能通过建设银行的渠道缴纳罚款,后续开通的银行,交警总队将及时通知”。

流程|跨省咋缴罚款,来这看

焦点1

交警现场处罚48小时后可缴罚款

此次主要是针对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违法被交通警察现场发现并处以罚款处罚的,也就是“现场处罚的”现在可跨省处理。

其实,非现场违法处罚早已在全国实现。如果你在省外被电子监控拍下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的地点可由车主进行选择,可在违法行为处罚地交管部门进行处理,也可回到车辆登记地交管部门处理。

为何是48小时后?这是按照公安部规定的时限。即录入交通违法处罚信息、作出简易程序处罚决定的,应当在48小时内录入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确保当事人能及时跨省异地缴纳罚款。

焦点2

当事人在我省处理违法凭“条”即可

在我省交通违法,不管我省还是外省驾驶人,在我省缴罚款,只要拿着“罚单”就可办理。

当事人可凭我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到我省邮政网点(注意:焦作、周口为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交通管理自助服务终端或登录河南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a.122.gov.cn)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焦点3

当事人跨省处理违法注意三种情况

1、“外地司机在外地处理河南违法”

当事人可直接凭我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到建设银行在全国任意地开设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以及建设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缴纳罚款。也可以登录驾驶证核发地省份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然后跳转到河南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2、“河南司机在外地处理河南违法”

当事人可直接登录河南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也可以缴纳罚款前,向河南交管部门提出异地缴款申请,河南交管部门受理并对申请予以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后24小时内将交通违法处罚罚款信息转递至“省际信息交换平台”,之后,当事人可拿“处罚决定书”到建设银行在全国任意地开设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以及建设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缴纳罚款。

3、“河南司机在河南处理外地违法”

河南司机向处罚地(外省)交管部门提出异地缴款申请,处罚地交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将该司机的交通违法信息上传至“省际信息交换平台”,当事人持“处罚决定书”直接到处罚地所在省选择的代理银行营业网点缴纳罚款(各省指定缴款网点不一)。

提醒

缴罚款出错了怎么办?

当事人到银行缴罚款时,若遇到银行通过业务系统查询不到交通违法信息或当事人交款后处罚地的交管系统中仍显示“违法未处理”状态时,“当事人及时向处罚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询,以免影响车辆使用”。交警人士提醒说,出现该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处罚地公安交管部门未将当事人的违法记录传至“信息交换平台”或未更新违法状态。

此外,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人士提醒警惕两种骗局:

1.带有汇款账户的诈骗短信。此类短信中,提醒车主有外地交通违法记录,还提供“警方专用账户”方便车主缴纳罚款。一定不要相信,因为交管部门发出的交通违法短信内容均为提醒,不会要求直接划款、汇款。

2.带有处理链接或曝光照片查询链接的诈骗短信。此类含有车主“交通违法”处理链接或曝光照片查询链接的短信,诱惑车主点击查看,这些链接的背后都可能藏着木马病毒。

 
[责任编辑: 315xwsy_su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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