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电商团购“埋坑” 45件商品两成根本没便宜

  来源:北京时间杜格格,田晨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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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聚划算’里抢了个商品,以为得了大实惠,实际上根本没便宜。”近日,有网友爆料,在淘宝“聚划算”上团购的商品与未参加活动时的价格一样。

“在‘聚划算’里抢了个商品,以为得了大实惠,实际上根本没便宜。”近日,有网友爆料,在淘宝“聚划算”上团购的商品与未参加活动时的价格一样。

“北京时间”调查发现,“聚划算”不划算并非个例,其他网购平台也都存在类似问题。

对此,“北京时间”对淘宝“聚划算”、京东“秒杀”、网易考拉“限时购”、1号店“月末英雄团”、聚美优品“特卖”五个网购平台的45件商品进行了为期两周的价格观察。统计发现,两成商品并未真正降价,四成商品的打折力度小于九折。

两成商品并未真正降价

统计发现:商品参加活动,价格却没有降低的现象并不只存在于“聚划算”,京东“秒杀”、聚美优品“特卖”、一号店“月末英雄团”也存在这一问题。

所统计的45件商品中有9件商品活动价与平时非活动价格一样,占调查商品总数的20%。

9件活动价与平时非活动价格一样的商品列表 

活动价格与平日价格相同

平台对参与活动商品的定价是否有要求?“北京时间”查阅了淘宝“聚划算”的相关规定,规定要求“报名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此商品在淘宝网/天猫的近30天历史最低价,淘宝网/天猫组织的大型促销活动的价格和特殊类目及商品除外”。如果违背规定,将取消之后参与“聚划算”的资格。

这意味,活动价与平时价相同并不违规,因为相同价格属于“不高于”历史最低价的范畴。

但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参与活动的商品,看中的就是能得到实惠,如果活动价格与平日没有变化,促销活动也就失去了意义。

四成产品降价幅度并不明显

名为搞活动实际却不便宜,这无疑是在欺骗消费者。然而,降价的商品优惠力度又有多大?调查结果也不乐观。

据统计,五个网购平台的45件商品中,有19件商品的折扣力度小于九折,占所有商品的43%。

比如,考拉海淘“限时购”的一款两包装的女宝拉拉裤平时价是156元,第一次“限时购”价格是154元,同一周内第二次“限时购”价格是148元,两次分别降价2元和8元。

无独有偶,淘宝“聚划算”的一款三星超薄大屏商务笔记本电脑的日常价格是2199元,参加“聚划算”时的价格是2159元,只较平常便宜了40元。

按照平台分析,在“北京时间”抽样统计的45件商品中,京东“秒杀”上的商品折扣力度均小于九折,是五个平台中整体优惠力度最小的一家。只有1号店上有折扣大于五折的商品,但这些商品只占商品总数的2%。

各平台折扣比例对比

商品原价虚高反复参加活动

在调查中,“北京时间”发现,所统计的45件活动商品,每件商品旁边都有一个被斜线划掉的“原价”,但是却极少有商品卖到标出的“原价”,而且这些“原价”存在“虚高”现象。

如1号店“月末英雄团”的一款微软Surface Pro4 12.3英寸笔记本电脑平时价是6088元,活动价是5288元,但是活动时标的“原价”却是7388元。可是两周里,这款笔记本电脑的售价从没达到过7388元的高价。

笔记本售价截图

在“北京时间”两周的观察里,只有三件商品的售价在活动结束后达到过“原价”,分别是普拉达女士拉链钱夹、阿玛尼女式单肩手提托特包和丽得姿针剂补水面膜。

  此外,反复参加活动的现象,在调查的五个平台上也频繁发生,并且相隔几天的活动,活动价格也不尽相同。

所有套路都是为了客流量

在没有大型促销活动的平日里,团购作为日常性优惠活动,吸引着不少网购群体的关注。但暗藏“猫腻”的现象,也越发引起消费者的反感,“活动期看似价格便宜,实际上很多都是商家营造的假象。”

一位专门从事网店运营的吴先生告诉“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007),平台对参加活动的商家有一定要求,一般要四星或是皇冠以上,但是对商品定价没有明确规定,除了参加“一元秒杀”的商品外,其他只是不能高于一个时间段内其他活动的价格。

“由于参加这些活动所带来的流量比较大,所以参加活动是要交钱的,行话叫‘占坑费’。”吴先生介绍,京东的品牌团一个坑位大概要两千元,其他活动大概要两万。淘宝“聚划算”是竞价“占坑”的,底价一般都要两万元,各店铺竞价,价高者得,流量越高的“坑位”价格越高,竞价结果可能是十万甚至更高。

对于商品频繁参加活动的现象,吴先生表示,网购平台没有明文禁止,但一般都有上限,平台会允许适量参加几次,如京东“秒杀”,一个月最多只能参加4次。

吴先生介绍,在网购平台刚兴起的时候,团购活动的打折力度还是比较大的,那时候有平台支持,参与活动的成本没有现在这么高,商家通过参加活动,以低折扣带来销量。

“如今,商家不再追求靠一次活动的‘薄利多销’提升利润,现在所有的‘套路’,都是为了带动店铺的客流量,获取用户资源和数据,想的更加长远,所以优惠力度不大也就不足为奇了。” 吴先生表示。

参与活动不降价属欺诈

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郑洪涛表示,这种参与优惠活动,实际却不降价的行为,已经构成价格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郑律师表示,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进行维权:一种是到工商部门去投诉,相关部门会进行调节。如果这种途径没能达成协议,消费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只要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商家构成欺诈,就可以要求对方“退一赔三”,而且“这种方式是有成功案例的”。

 
[责任编辑: 315xwsy_su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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