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陵阳责任区侦查员在工作中发现林州市开元区有人从事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活动。经过深度研判,10月22日中午,民警在我市某公寓将5名嫌疑人一网打尽,当场查获银行卡30余套,手机12部,电脑3台,网络公司营业执照6套。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赵某、石某、周某4人均系林州籍人,均受过国家正规教育。4人伙同张某(原阳县人)企图从网络上寻找“赚钱”机会。在利益的诱惑下,5人自今年9月份以来,在我市某公寓内通过网络、聊天软件非法买入个人、商家二维码、银行卡,并将二维码、银行卡出售给电信诈骗犯罪团伙,便于团伙成员将诈骗资金汇入目标账户,诈骗团伙得手后,5人从诈骗金中抽取佣金。收购的二维码、银行卡所有人亦可按照比例抽取佣金。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特别提示:
上述案件中,不法分子将银行卡、对公账户买卖作为谋利手段。银行卡、对公账户、二维码从收购到开户,最后到出售使用,已形成一条完整的利益链。银行卡、对公账户、二维码非法买卖为经济诈骗、逃税、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渠道。不劳而获的个人近乎随性地开户出售,看似占便宜,其实是吃大亏,可能导致户主个人信用受损、财产受损,甚至承担法律责任。《刑法》规定:如果出售或贩卖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要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
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身份证信息、对公账户信息、银行卡、二维码等重要信息,要注意妥善保管,切勿为了一点小利,就出卖此类信息,面对犯罪分子不断翻新的诈骗手段,提高警惕,切勿贪利出售,得不偿失。同时,犯罪分子会利用社会经验、法律知识较少的大学生、闲置人员,利用其迫切需要赚钱的心理,开出极具吸引力的条件,诱惑此类人员从事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最后沦为犯罪团伙的赚钱工具,随时面临着法律的制裁。
(编辑:大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