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12.4”国家宪法日暨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热烈开展

  来源:本网原创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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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现场图景 陶新云 摄315记者摄影家 陶新云 12月4日,广东清远市委普法办,及市司法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在该市“宪法主题治治文化
清远12.4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现场图景
(315记者摄影家  陶新云) 12月4日,广东清远市委普法办及市司法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在清远市会展中心南门及中山公园举行 ,参加活动单位有清远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60多家市直及驻清远单位国家工作人员200余人。
清远市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陈焕雄就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致词,弘扬了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
“清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焕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三妹;市政协法制文史委主任谭云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委依法治市办主任林为民;市委普法办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越”出席活动并参加启动仪式。
活动排演《宪法在我心中》,现场版《以案说法》,集体朗诵“宪法条文节选”,参观清远“宪法主题法治文化公园”及清远中山公园播放法治宣传视频,宪法宣传主题小品《法制社会》,互动问答《宪法,人民调解》,宪法主题表演《司法宣传三句半》,歌舞表演《不忘初心》等系列节目。
清远“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贯彻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能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作用,营造清远良好法治环境。

(陶新云  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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