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13岁少年火烧陌路女教师免刑责 降低刑责年龄舆论再起

2016-08-11 08:19  成都商报华西都市报  佚名   点击:1282

 8月10日,四川省人民医院烧伤科。24岁女孩杨冬玲敲了一下床沿,嘴里嗫嚅着“痛得很……”陪伴一旁打盹的母亲和妹妹马上忙碌起来,换下浸血的垫布,摇起床把手,吃力将杨冬玲翻了个身,趴着调成仰躺着。

这一场让杨冬玲不堪回首的噩梦,降临在2个月前。一个与她毫不相干的13岁少年,仅仅为了得到她手上的手机,竟将一瓶汽油泼向回家途中的杨冬玲,并掏出打火机点燃……

烧伤前的杨冬玲(中)

23岁的杨冬玲2014年从眉山师范学院毕业之后,回到老家阿坝州教书,他的朋友圈更新的与学生和朋友在一起的照片,终止在6月13日事发前。原本健康的身体遍体鳞伤,甚至看不到原有的肤色。

泼汽油纵火的,是金川县13岁少年小武,是当地一中学初一学生。

在作案前,他在乡下看到一辆漏油的三轮车,于是用大的矿泉水瓶接了一瓶,"本来是想用来生火取暖的。"在与记者的电话中,小武的声音低沉。他说,因为带他一起耍的同伴让他给点钱,而自己又拿不出钱来,因此想到了抢劫。

6月13日晚上,小武抱着一瓶汽油出现在金川县人民政府广场附近,随后进入杨冬玲住的大院,在连续遇到两名男士不敢动手之后,他将汽油泼向了杨冬玲,并迅速打燃了火机。

小武动作之迅速,让杨冬玲自称感觉汽油泼到身上就燃了。事发时正在和杨冬玲通电话的朋友肖东美告诉记者,她先是听到电话里传来了几声惨叫,一会儿便只听见风呼呼的声音,电话随机挂断,之后再拨打便是关机状态。

事发后两天,金川县警方将小武挡获。根据警方透露,小武在供述时确称泼汽油烧人是为了抢劫,由于看到杨冬玲是一女子,并且一边走一边打着电话,因此觉得很容易得手。这名13岁的少年因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在被警方挡获次日,就由其父亲带回了家。目前,小武父亲向杨冬玲支付了8万多元的治疗费用,由于远不及杨冬玲所有的治疗费用,杨的家人已经对小武父亲提起了诉讼。9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小武的父亲,自从事发后,父子俩基本每天都在家中,"我已经两个月没做零工了,天天在家守他,否则又要跑出去惹事。"小武父亲说,5年前和妻子离异后,小武跟着他过,孩子去年上了初中,就开始喜欢往外面跑,去年还偷了奶奶几千元钱跑到成都玩,而在当地,几天不回家是常有的事,"每次出去,家里面就发动亲戚到处找,我拿他实在没办法。"小武父亲猜测,儿子在外面伙了一些同伴,被带坏了,在儿子抢劫之后,他甚至提出让警方将其送到少管所。金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称,由于目前阿坝州没有少管所这样的机构,因此只能让孩子父亲看守好孩子,不过对方称,目前正在与当地政府联系,或将在9月份,将小武送到马尔康的一家收容教育机构。  

“曾经,我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这位美丽的女老师说,而今她心中的仇恨已归于平静。而纵火者在犯案后次日,因系未成年人放回了家,如今被父亲用一根铁链拴在家中。

像这样残忍的未成年犯罪案件远不止这一起,比如重庆10岁小孩电梯摔婴,再比如广西13岁少年杀害3人……由此,公众再次呼吁刑责年龄降低。但对此舆论,法学专家表示,如果“前期预防”还没到位,降低刑责追究年龄,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烧伤前的杨冬玲

      是降低刑责年龄还是健全少管所机构……欢迎您发表评论!

                                                                                   (  责编: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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